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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4章 议事

作者:梦里解忧 字数:4456 更新:2025-06-18 11:47:13

暴雨过后天气骤凉,宋亭舟只在家歇了一天,第二日便带了礼物,和祝泽宁吴昭远等人去拜访乙子班的夫子。

  他们考上举人,理当前往谢师,虽然夫子不算正经师傅,但确实尽心尽意的教了他们一场,合该设宴款待一番。

  谢师宴后,他们这些考中举人的学子便不合适再在乙班了,各自按名册分到了甲班。

  甲子、甲丑都是要明年二月准备参加春闱的举子。宋亭舟和吴昭远的名次略好,分到了甲寅班,只等明年这些子丑班的学子前往会试,若是考不过便要按照成绩重新打散,给新一届举子中的佼佼者腾地方。

  祝泽宁算是榜尾,按理只能被分配到甲戌班。但祝三爷知道儿子中举便放下手里的事赶回昌平,怎么甘心祝泽宁上个次班?于是偷偷捐赠了大笔白银,硬是把儿子砸到了甲卯班。

  好歹离好友们近些了,祝泽宁很知足。

  宋亭舟又恢复了每天去府学进学的日子,因为离家里近了,便是走着去也不过两刻钟。

  相比之下同样中了举的吴昭远却并没有想象中的舒心。

  “娘,你若再闹,我只能在城外买个庄子将你送过去了。”吴昭远和亲娘同样住在城南的一处一进宅子,却与宋家不在一个方向。

  樊娘子已有三十多岁,依旧肤白貌美,如娇花照水。

  被儿子训斥也只会美眸中含着泪,娇柔委屈的申辩,“我毕竟是老爷的女人,怎么能就这么躲藏起来终身不见呢?”

  在她心里能仰仗的还是吴知府而非儿子,换句话说,她眷恋的是吴知府挥挥手所带来的权势,哪怕她是外室,那些个铺面上的管事也高看一眼。

  若真得跟吴家撇清了关系,光靠儿子,恐怕连小厮丫鬟都雇不起,她娇嫩的皮肤和纤细的双手,哪样不需要钱财保养呢?只是去了奉天一月,她便觉得自己衰老了几岁,相比被大夫人陷害,樊娘子更加恐慌的是在奉天的那段日子。

  吴昭远难以置信的说:“大夫人将你发卖是父亲默认的,你难道以为他会为了你驳了正妻的面子吗?”

  樊娘子娇娇弱弱的扒住儿子胳膊,“老爷心里是有我的,等我跟他解释清楚了后宅的事,他就会接我回去的。”

  吴昭远捏紧了拳头,“我说了,你若是再痴心妄想胡乱折腾,我就在城外买个庄子将你送进去。”

  “你哪儿有钱买庄子?”樊娘子如菟丝花般一心依附吴知府,却还清楚儿子的短处。

  吴昭远声音清冷,他沉声道:“只要你不添乱,我自有法子!”

  ——

  天气骤凉,生活回归平静,孟晚也有心思将他的第三册人妖情长写了个完美的收尾。

  他吹了吹稿纸,摊开晒晾在桌案上,撂笔、起身、伸懒腰,动作一气呵成。

  “也该去给黄挣递个信了,将该筹备的都筹备起来。”

  外头天色

  https://m.7c09b.icu还好,孟晚套上褙子刚出屋,就被常金花叫了去,“晚哥儿,过来。”

  “来啦~”

  孟晚迈步进大屋,入目就是一地的布头。常金花和碧玉坐在炕上忙活着,最边上还有三摞做好的新衣。

  “你们俩这是做了多少啊?”孟晚震惊。

  常金花捶捶腰,“忙活了半个多月了,你又不是才看到。”

  “娘,你可真是当代裁缝,不如你开个成衣店吧,一定客满爆棚。”孟晚日常吹嘘婆母。

  “要不是碧云帮我,我可不做这么多,明年你快去成衣店做现成的去。”

  常金花现在已经快免疫孟晚的甜言蜜语了,她提起一件做好的夹棉长衫递给孟晚,“你去试试合不合身,我只会做大棉袄,这件长衫还是碧云教我的,他懂得花样多。”

  孟晚拿起自己的竹绿色长衫,又看了看做好的那些,“怎么我的衣服料子还是锦布的?”

  他摸着上头的竹纹织锦,恐怕一匹就得八九两银子,“上头还有提花?素面就挺好的了。”

  常金花不满,如今大郎中了举,家里又不差那个钱,孟晚不过十七岁,整日为了家里奔波不说,在村里为了不惹眼还一直穿的老气横秋。如今好不容易日子好了,也没什么闲言碎语的,合该把晚哥儿打扮鲜丽些。

  “你看看隔壁江夫郎,人家比你大了快两轮了,穿的戴的哪样不精?就只有你小小年纪还整日一身素衣,颜色不花哨就算了,提了花还不行?”

  不动手的人没资格挑剔,孟晚忙道歉,“行行行,谁说不行了,都不知道多好看,我长这么大都没穿过这么漂亮,喜欢的不得了。”

  常金花屋子也有屏风,他去屏风后将外罩的褙子挂上去,换上新做的竹绿色长衫。

  长衫的领口是立领斜襟,袖口不是紧袖却也不是窄臂大袖,垂下略有空余,能容三拳。

  孟晚向袖口里摸了摸,里头还缝了口袋,从前三泉村时常金花都将口袋缝在怀里,这件衣服里的口袋应当是碧云缝的。

  孟晚身形高挑,常金花是仔细量了他的体型才剪裁的,如今他穿上长衫正好垂到脚面,腰间宽松,需要再搭一根宽腰围束腰。

  他拢着衣服出去给常金花瞧,常金花怎么看怎么欢喜,“不错,还有几尺鸢尾兰的锦布,明日我再给你做一身别的。”

  碧云也跟着说:“夫郎,这里头我还絮了棉花,等天冷了也能穿里面,到时候外头再罩个裘衣,挡风又保暖。”

  常金花虚心求教,“裘衣是啥?那些贵妇人穿的带毛边的那个?”

  碧云耐心的跟她形容,“裘衣是皮子做的,加上毛边好看又暖和。”

  孟晚怕她们累着,“做了这么多日子都把娘累坏了,你们俩快歇一些日子吧,又不急着穿。”

  常金花收拾着炕上的衣物,“如今又不开早食铺子了,整日闲的发慌,做几

  https://m.7c09b.icu件衣裳算什么累的?大郎的我做好了两身放这儿了,你正好抱到你们屋子去,雪生干活穿短袄方便,这两身是他的,碧云你送到他那屋去。”

  她将衣服给孟晚他们分了,心里合计着:晚哥儿又长了点个子,比在村里时高了不少,也比刚到府城时高。碧云比他矮半个头,他的旧衣改改给碧云穿正合适,也是用细棉做的,下人穿出去也不寒碜。

  这个她就不管了,碧云针线好,让他自己改。

  常金花肚子里有自己的考量,儿子进学读书该穿的体面些。晚哥儿一个做夫郎的,又同聂家的哥儿交好,两人时不时凑到一处玩,聂家是什么人家,穿着自然华丽。他们家里的钱都是晚哥儿赚的,没理让他穿的不如旁人。

  孟晚抱着衣服回房收到衣橱里,又从炕边的箱柜里取出个带锁的小柜子,里头放的是家里的银子,雪生和碧云的身契,家里的户籍册子等贵重物品。

  他取了八十两银子出来,常金花买布匹想必花了不少,自己之前给她家用的银子也不知道还剩不剩,干脆一次性再多给她补些。

  碧云说的裘衣确实可以备做几件,皮子昂贵,要遇寻着买,而且若是买回家来常金花肯定舍不得给自己做,还不如买了后拿去裁缝店。

  “你的买卖还有没有消息?可就快入冬了。”

  昌北瓦舍里,孟晚和聂知遥又过来听书。

  孟晚捏着花生剥开吃,“这不是第三部比我预计的晚了阵子嘛,莫急莫急。”

  聂知遥饶有兴致的问:“哦,听你的意思是写完了?先拿来给我看看。”

  孟晚二话没说就从怀里掏了本话本子出来递给他。

  聂知遥轻笑一声,“你倒是真的信得过我。”

  孟晚瞥了他一眼,“下次别再问这种蠢问题。”

  聂家要是这么干,大不了这本他认栽,下本不合作了。

  空墨、磐石和宝晋这三家书肆在昌平根深叶茂,难道没办法抢他一个哥儿手里的东西吗?却还老老实实的给他分红。

  一是不差钱,二是爱惜自己名声,再者说一般书肆也都愿意和写手长期稳定合作,压榨更多价值,怎么可能惦记着做一锤子买卖?

  聂知遥拿着书直接略过前面直接翻到最后,“竟然还是和梅郎在一起了,那长明呢?”

  孟晚继续剥他的花生,听后无言以对,“书就在你手里你问我?”

  聂知遥又从后往前翻到了伏妖师长明的结果,难得有几分孩子气的不满道:“为什么不是长明和小柳在一起,他们明明更般配。”

  孟晚吃花生差点呛到,好家伙,聂知遥竟还是个明柳派。

  “好了,书你拿回家里慢慢看,这可是我的手稿,好好给我留着别弄丢了。”

  “啪”的一声,书本被扔到孟晚面前。

  聂知遥谨慎的说:“还是你自己收着保险,等进了我家书坊我再看不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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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孟晚眉头一挑,他不解的问:“我性子谨慎是因为家世,你又何必顾这顾那儿的?”

  聂知遥苦笑,“不见得家世好,便就万事顺遂了,有时候这些反而是枷锁和累赘。”

  方锦容敢说一声钱是铜臭味的,那是因为天真不知世。而聂知遥这种聪明人这么说,那可能是真的被家里掣肘住了。

  孟晚真情实意的为他叹了一声,“以你的聪慧,若是男子,或是科举入仕,或是出走行商,都必能各闯出一番天地来。”

  聂知遥收敛了愁容,噗嗤一声笑了,“你夫君接连考上秀才举人,你就当科举是好考的了?有几分聪明就能考上的话,便不叫万里挑一了。外出行商更是不易,有的劫匪甚至连官道都敢劫持,商队还要年年给这群虎狼进贡,以保平安。”

  他祖上就是摸爬滚打过来的,聂家的小辈每年都要听一遍聂家的发家史,铭记祖训、戒骄戒躁。

  孟晚反问他,“你别管能不能办到,我就问你,若是你能自立门户,敢不敢闯荡一番?”

  聂知遥淡定的回了句,“不敢。”

  孟晚扭回脖子看他。

  聂知遥紧接着说:“但我会找个没有家世背景的读书人嫁了,背后坐镇,培养下属,操控买卖。”

  孟晚捏着下巴若有所思,“你说的也不无道理。”

  “后续的事可有眉目了?”

  “该准备的都准备差不多了,你就等着新铺子开业吧。”

  他们又说了两句,台上换了个新的说书先生。

  “想必众位都听说了前一阵轰动整个昌平的——谷青县人骨案。谷青的严知县可是追查了半年之久才终于将凶手捉拿归案,今儿咱们就讲讲这人骨案的始末。”

  台上说书先生起了调,短短一句话就将众人的心思吸引到了他身上。

  “说来也巧,我家妇人正有个手帕之交的闺中密友嫁到了谷青县,这个案子正发生在她家隔壁……”

  孟晚听得入了神,这个案子有名有姓还有具体地址,好像是真实发生过的,就是这样才更有代入感,但其中不乏说书先生往里面添枝加叶,夸大其词,比如现在——

  “那二郎对其恨之入骨,一时怒上心头举起斧头就是一顿乱砍,只砍得血肉横飞,内脏破裂,眼珠子都被一劈两半、砸的烂碎。黄绿色的胆汁黏在斧柄上,顺着手又流进衣袖里……”

  “唔……呕……”

  孟晚那边传来有人呕吐的声音,他眼睁睁看着一个大姐用帕子捂住嘴,退出小间后往外狂奔。

  他再回头,发现聂知遥脸色惨白的说:“这是哪家请的先生,说书这么不讲究。”

  “还行吧,有的人不是也听得兴致勃勃嘛。”

  台下受不了离场的人有,但往台上扔赏钱的更多,孟晚也扔了几个铜板上去,甚至摩拳擦掌的也想搞一本探案录合集。

  人妖情长火了算是开辟了禹国灵异爱情类话本子的先河,之后定然有人争相模仿。

  孟晚本身写作能力一般,只是占了没人写这类话本子的先机,等那些文采斐然的写手纷纷下场,他就有些不够看了。

  不管什么时代都不缺那些惊艳才绝的人才,他只能取些巧劲,趁着清宵居士的热度还在,再搞些稀奇的抢占市场先机。

  又听了一会儿聂知遥实在难以忍耐率先告辞,孟晚却带着碧云留下,津津有味的听完了这桩悬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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